7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总河湖长孙绍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总河湖长王莉霞共同签发2025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擘画全区幸福河湖建设蓝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以全区重点遴选的19条“母亲河”为重点(覆盖黄河、辽河、松花江等五大流域及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等9个盟市),率先建成示范性幸福河湖,充分发挥其标杆..效应,辐射带动全区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区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强化河湖长制、推进河湖高水平保护目标,围绕自治区“四带三屏三区”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布局,聚焦提升河湖..保障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5项主要任务,系统规划了内蒙古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并从..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提升信息化管护水平、强化社会参与等8个方面提出健全..相关体制机制的具体举措,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幸福河湖高质量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为..幸福河湖建设有效实施,《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强化组织..、拓宽资金渠道、规范建设管理等5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构建“党政主导、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筹资体系,推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
(转自:《内蒙古水利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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