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工程是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取水工程是给水工程系统同外部- -自然水源相关联的重要环节,取水工程(包括水源类型、状况、布局;取水构筑物等)将会为给水工程系统带来重要影响。
取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前须进行水资源的勘察。水资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体功能区划规定的取水地段;
2.可取水量充沛可靠;
3.原水水质符合**有关现行标准;
4.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5.取水、输水、净水设施经济和维护方便;
6.具有施工条件。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禁盲目开采。地下水开采后,不引起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及地面沉降。
用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的年**率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工业大用户的重要性选定,宜采用90%~97%。注:镇的设计枯水流量**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确定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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